哈尔滨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第三节 房屋租赁第四十五条已废止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所有权人以营利为目的,以出租柜台、橱窗、场地、地下构筑物或者以联营、承包等方式,提供房屋或者其附属设施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同房屋租赁。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