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本条例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由乡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