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章 社会化服务第四十条已修改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应当符合农业机械作业质量标准;没有制定作业质量标准的,按照双方协商约定的标准作业。作业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应当免费返工作业,或者减收服务费。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