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计划和实施方案,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省、市、县每四年举办一次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省适时举办民族传统运动会。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