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体育组织管理、经费投入、设施建设和发展体育产业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2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