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适用本办法。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29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