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基层老年人协会等老年人组织,推动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