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第六十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注重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建立老年人专业人才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老年人参加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报酬,而扣减其养老金或者福利待遇。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