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十八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本省经济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