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九章 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七十五条已修改主持选举的机构发现有破坏选举的行为或者收到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处理;需要追究治安管理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应当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