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修改

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细则四十三条规定的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在选举日的七日前公布。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