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三章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应选代表的名额,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以前,应一次性分配到选区,并向选民公布,由选区按应选名额进行选举。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26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