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专业技术人员对侵害其接受继续教育权利的行为提出申诉的,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事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