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擅自截留高等院校职业师资班毕业生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