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章 选举程序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在村民委员会换届期间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工作应当在选民登记结束后、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前进行。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代表由村民按照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