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职工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从事劳动,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并对自己的劳动效果负责,保护机器、设备,节约原材料,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