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九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对议案和专项报告进行审议时,应当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