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第三十六条已修改每年7月至9月,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本年度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说明,审查调整方案草案,并对是否批准方案作出决议。省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的1个月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送交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财政经济委员会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关于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