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第三十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对报告是否作决议,由主任会议决定。主任会议决定作决议的,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应当与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决议草案,经主任会议讨论后,提交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