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三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举行常务委员会会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