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不得拒绝、拖延或者谎报。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