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已废止

重点用能单位拒绝节能检验测试单位依法进行检验测试的,由节能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行强制检验测试,并给予通报批评。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