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条有效本条例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在本行政区域的监督实施。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