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第七条有效对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实行经销单位售前报检制度,报检管理办法和报检产品目录由省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施行。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