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治理第十九条已修改鼓励使用易降解地膜,对难降解的残膜,农业生产者应当及时清除、回收。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