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路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严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协助公安机关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