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路条例/第五章 经营性收费公路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设立经营性收费公路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和对车辆通行费的审计监督。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