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一条有效民兵应急分队执行任务所需装备器材由本级人民政府保障,对口专业技术分队所需的技术装备由所在单位保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