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二十三条有效经营者之间不得实施以损害其他竞争对手利益为目的下列联合行为:(一)划定商品市场;(二)拒绝销售或者收购;(三)限定价格或者约定其他不合理的销售条件;(四)串通联合抬价或者压价。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