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三章 地震监测预报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地震灾害预防,坚持工程性预防措施和非工程性预防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