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武装工作条例/第四章 国防动员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区、地区、设区的市和县(市、市辖区)设立国防动员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防动员工作。国防动员委员会各办公室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