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武装工作条例/第三章 民兵、预备役工作第十一条有效依法应当服预备役未编入民兵组织的公民,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指定的地点进行预备役登记。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