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加强高新技术成果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建立全省科技信息数据库及其网络,培育和发展主要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提高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率。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