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环境保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制源头、综合治理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