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实施办法所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下列陆生野生动物:

(一)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分布在自治区境内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三)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一般保护野生动物。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