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才市场条例/第五章 人才交流会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因使用原单位住房发生争议,当事人有住房协议的,按照住房协议处理;当事人无住房协议的,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住房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