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废止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

(一)提供人才供求信息;

(二)办理人才求职登记、推荐;

(三)接受委托进行招聘人才活动;

(四)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五)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