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二节 业主大会第十七条已修改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表决,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