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吊销资质证书、二十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百一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