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安排或者指派,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