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受援人在接受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有权向法律援助人员了解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情况。

受援人认为法律援助人员未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援助机构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应当及时更换。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