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