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各级国家机关保障少数民族公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少数民族公民应当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