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各级国家机关保障少数民族公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少数民族公民应当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