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转让第二十五条已修改抵押房地产,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到房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