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当事人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