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五条已废止鼓励国内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开发区投资兴建基础设施,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兴办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和科研机构。鼓励国内外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个人在开发区进行各种方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