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在开发区投资兴办企业、事业,投资者应向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各项手续,即可开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