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和监督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收费单位应当使用国家或者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