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三章 审批权限和原则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未明确具体收费对象、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的,由省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