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并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扶持。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